课题申报

关于申报2018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4-02

各分院、部门:

2018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贴近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嘉兴,关注现实,把握前沿,彰显特色,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大批有理论深度、创新价值、实践意义、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构筑全市人民共同精神家园奠定扎实基础,为全力打造弘扬红船精神示范地、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具体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即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课题面向所有申报对象;自选类是指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其他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于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应用对策类的课题仅限于《选题方向》(附件1)研究内容,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应用对策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成果要报,课题成果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经评审后再予立项。

        凡是高校、党校系统和市级机关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他单位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或市社科联重点课题。

5.市级领导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省级单位和市科技局、市咨询委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按撤题规定处理。各市级学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同时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者填写2018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者的承诺”处签字;填写《2018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上材料交至各分院科研秘书。注:申请者在添加课题组成员时,请确认该成员没有作为负责人参加此次申报,并且每个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2.科研秘书根据教师上交的汇总表,填写《2018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包括电子版),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人文社科处。注:科研秘书在填写分院汇总表时,课题类别请按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3个类别分别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类课题须在其后注明《选题方向》中所对应的序号。

3.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颜鹏旭    电话:83640336

 

附件1选题方向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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