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7-09

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二、项目经费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三、评审标准

选题具有社会价值、学术价值或实践价值;研究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有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预期成果形式、去向和效益具体。

四、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1.各分院按照申报要求与学校分配的指标名额(指标名额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与我校2017年教学科研单位科研考核情况确定。详见附件1)组织申报、遴选和公示,并于2018年9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稿与电子版1式2份;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与电子版1式1份;

 分院的组织申报与公示信息。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校内公示且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发文立项。确定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填写。上传至管理平台的信息应与立项信息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已切换到教育技术中心的服务器,考虑到安全性的问题,已注册过的老师,对设置123456,111111,888888等弱密码的,已全部改为注册手机号+z。没有注册过的老师在注册完成后通知所在分院的科研秘书及时开通。

理工类项目联系人:邓文龙  联系电话:83646280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颜鹏旭  联系电话:83640336

 

附件1.指标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18年7月9





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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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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