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文法学院、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共同富裕法治研究中心杨永磊博士和欧阳仁根教授撰写的《关于完善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的若干建议》一文,日前获得一位正省级领导和一位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报告认为,为进一步总结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经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益进而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制定《浙江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针对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价格确定方式、政府管理部门及角色、获得的土地收益如何进行分配等问题的规范仍然欠缺的状况,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交易实施主体、入市的表决程序、入市的交易范围、入市的使用用途、入市增值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提出了立法建议。
此前,两位作者的相关主题要报《关于制定嘉兴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助推农民共同富裕的若干建议》一文已获得嘉兴市政府市长和常务副市长的肯定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