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5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在研的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二、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4年项目,以及2014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3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4年项目如原定在2017年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立项时记录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根据各自单位实际组织年检工作,确保应检尽检;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严格控制申请延期,督促应结题项目加紧结项。预计今年底前提交结题而本次免检的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
4.各相关单位填写本单位《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汇总表。
5.2015年立项的国家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参加年检。若有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成员等,可以在此次年检中提交相应材料。
6.以上所涉材料中,各课题组材料提交由学院统一交到科技处(行政楼408室),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其中(1)为电子稿(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2)为纸质稿(一式三份,双面打印),(3)(4)为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各单位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电子稿发至办公系统。如有项目重要成果需上报省级乃至中央部门的,可由课题组自行提交或本次通过各单位一并提交。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年度检查工作,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上述材料。同时,请督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联系人:张高忠 联系电话:83642089
科技处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我校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检查汇总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样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5版)》
《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
|
|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编:314001 © Copyright 2013 - 2022 嘉兴大学人文社科处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91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