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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10-26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6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除2016年新立项项目外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二、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5年项目,以及2015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4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5年项目如原定在2018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立项时记录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研究期限将至且未来两个月内无法提交结项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根据各自单位实际组织年检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以年检为契机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严格控制申请延期,提醒应结题或临近清理年份项目加紧结项。计划年底前提交结项而本次免检的,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无正当理由或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并记入课题申报诚信档案。

4.各相关单位填写本单位《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汇总表。

5.2016年立项的国家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参加年检。若有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成员等,可以在此次年检中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所涉材料中,各课题组材料提交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到人文社科处(行政楼515),所提交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其中(1)为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2)为纸质稿(一式三份,双面打印),(3)为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各单位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1121电子稿发至校办公系统。如有项目重要成果需上报全国规划办或省规划办的,可由课题组自行提交或通过各单位本次一并提交。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年度检查工作,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上述材料。同时,请督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结项要求和相关表格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办公指南”栏目)。

联系人:张高忠,电话:83642089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0月26

附件:

1.嘉兴学院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样例)》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6.《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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