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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四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9-20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四期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就“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四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四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5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801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项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含)以上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1份。

2.《活页》110份。

3.佐证材料一套(需装订)。

4. 各二级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需要二级单位盖章、签字)。

5.个人须提交“经典与当代”论文1篇(需匿名打印稿5份)。提倡联系当下社会实际,从当代的现实或理论问题出发,通过回溯、梳理经典理论,探讨如何从经典的解读以及结合现代文献的梳理中,创造性地寻求答案或启示、建议。字数约6000-10000字。提倡较宽的知识视野,较好的理论素养,较强的问题意识,较高的思考层次。参考方向:经典的再审视与全面深化改革、经典的再审视与文化传承发展。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及论证活页(10份)。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实施方案、通知、申报表、活页等)请上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后报送到校人文社科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023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宋之霞

联系电话:83640332

附件:1.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表

2.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活页

3. 二级单位申报汇总表

4.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四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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