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组织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要求符合申报条件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以下人员必须申报:
1、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3、去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筛选通过的项目;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教师积极申报。
二、申报推进工作安排
1、学校动员培训。学校召开申报动员大会暨培训辅导,要求全部申报人员参加。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题培训。(11月上旬)
2、学院摸底动员。各学院应认真总结2020年度申报情况及经验,制定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具体内容需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拟申报数量、拟开展的动员活动具体信息、拟开展的申报辅导、论证方案安排。学院将拟申报情况和工作计划上报人文社科处。(11月上旬)
3、学院组织初评。学院组织校内外学科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和评议。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学院将拟报选题及学院论证完成情况上报人文社科处。(11月底前完成)
4、学院组织复评。申报人员研读《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及时补充、调整和完善课题申报。学院要在寒假放假前至少组织专家进行二轮以上论证。(2021年1月底前)
5、学校形审上报。申报人员在寒假期间再次提炼,形成定稿。学院根据形审要点于2021年2月20左右完成形审,并将申报材料上交人文社科处。学校于2021年2月25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二次形审、汇总、数据录入,并将申报材料送达至浙江省社科工作办。(2021年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工作,确保申报数据与质量的双提升,对于组织动员和论证工作做得扎实的二级学院,在申请学校各类科研资助和申报各类纵向项目、平台等方面,学校将适当予以倾斜支持。 同时学校将给予申报老师一定的经费和政策支持,主要有: 1、经院、校二级审核且通过主管部门形审的申报书,按每申报一个课题给予申报人10个科研分的激励,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只计算一次。 2、对于通过省哲社规划办初筛后未成功立项的申报项目,学校将列为校内自设课题,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鼓励其深化后第二年继续申报。 3、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激励政策,鼓励申报人员积极申报,参加论证。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拟申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所在单位 |
类别(重点/一般/青年) |
是否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
申报选题(方向) |
学科 (一级)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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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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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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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于应报但未申报人员以学院为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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