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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方便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和《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科字〔2018〕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调整范围:本通知涉及预算调整的项目指嘉兴学院作为承担单位主持的纵、横向科研项目,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归项目承担单位。
2. 调整科目:项目应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确有必要调整时,纵向项目按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文件要求执行;横向项目中使用了“2019版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签约的项目(经费预算表中备注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根据项目执行需要可以自主调整经费预算比例”),经费预算调整经人文社科处确认后由计财处直接调整预算;使用老版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的项目,经费预算调整需经委托单位盖章认可后调整。
3. 调整程序:经费预算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在“最多跑一次”平台提出申请(网上办事—人文社科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填写调整申请并上传预算调整表,经所在分院科研院长初审后,流转至人文社科处审核备案,最后流转至计划财务处办理。
纵向项目经费调整 张高忠 办公电话:83646280 (省部级及以上) 张澜 办公电话:83641102 (市厅级及其他)
横向项目经费调整 沈弘 办公电话:83640336
人文社科处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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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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