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社科之家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要设立固定场所。本着“共建共享、节俭使用”的原则,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有关部门、单位、机构等加强合作,确保有相对独立、较为固定的活动场所、运行经费,有开展交流活动所需的硬件资源及服务保障。
(二)要建立管理制度。制定社科之家管理运行制度,明确活动安排、服务保障、活动记录、宣传报道、经费使用等,以制度化管理确保社科之家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三)要落实管理职责。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科之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联系联络,做好学术研讨、社科普及等各类活动保障,收集整理社科之家建设、管理、运行等有关档案资料。
(四)要突显地方特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定学术活动、社科普及活动、展览展出活动等,培育一支社科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彰显地方文化、突显地方人文的社科品牌,有效提升社科工作的影响力。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省级社科之家采用“逐级建设、择优认定”的模式。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省级社科之家申报表》,提供《社科之家建设方案》和《省级社科之家评估表》,包括选址情况、功能布局、活动情况、运用方式、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等内容。我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需提交材料。1.《省级社科之家申报表》;2.《社科之家建设方案》;3.《省级社科之家评估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
三、命名程序
省社科联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对“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硬件保障”“活动载体”等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予以公布命名为省级社科之家。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冯瑾,内线:0336
附件:
1.省级社科之家申报表
2.省级社科之家评估表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