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工作的要求,现开始2008年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考核、奖励工作。
1、登记的范围是2008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纵向和横向课题、学术交流情况等,学校将对其中符合文件精神的成果给予奖励。
2、本次考核奖励依据文件为《嘉兴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嘉院科字【2008】3号)。
3、著作、论文、专利、获奖、课题由本校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申报。
u 著作、获奖、专利及一级以上期刊论文系统申报后提交原件、复印件到科技处审核;二、三级期刊论文提交原件、复印件到分院科研秘书处审核。
u 纵向、横向课题由课题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将科研分数按比例在课题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非课题组成员不能分配(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u 著作、专利证书原件由科技处留存(专利证书原件将移交档案馆存档),其他原件审核后即刻退还。
4、对领导批示研究成果的奖励和视同省部级、国家级奖励的横向课题,需填写相应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3)。领导批示研究成果需提交批示复印件、采纳依据及研究报告。
5、本校教师以外单位名称发表的论文不予记分(包括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新调入教师以外单位名称发表的论文)。
6、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年度登记。
7、特殊情况由科技处汇总后交专家小组裁定。
8、成果登记截止时间12月15日,逾期不再补办。
9、本通知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科技处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