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请按通知要求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家,于10月18前将填写好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学科组专家推荐表》(一人一表,见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zgz@mail.zjxu.edu.cn处。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
学科组专家人选的通知
浙社科规办[2006]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其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领导指示,决定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调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学科组,建立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学科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组调整的原则
1.学术权威性。
学科组专家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性,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得过重要的学术成果。或者是省内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或者是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具有相当理论造诣的厅局级领导、研究部门具有正高职称的研究员。
2.结构合理性。
保证学科组在内部结构上合理,并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学科结构上,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浙江社会科学各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第二,年龄结构上,老中青相结合,以中青年学者为主,形成科学的梯队。应适当推荐已退休,但还在从事或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老专家。
第三,知识结构上,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力量均衡,重视开拓型学者,注意活跃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中具有新知识、新视野、采用新方法的学者。
第四,布局结构上:保证部属大学与省属重点高校、省属一般高校、职业技术院校的专家之间,理论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之间有合适比例。
3.公平公正性。
遴选学科组专家程序公正公平,不搞特殊化,各个学科组应由多个不同单位的专家组成,学科组专家的选择应尽可能与学者所在单位的学科优势相一致。学科组专家应作风正派、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热心我省社科事业的发展。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科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虽可进入学科组,但不参与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
二、学科组的学科分类
为了更好地适应“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的需要,“十一五”学科组做以下学科分类:
1.马列--科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等)
2.哲 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哲学史、东方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现代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
3.政治学(包括政治学理论、政治制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等)
4.法 学(包括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等)
5.理论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比较经济学、经济地理学、发展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世界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等)
6.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劳动经济学、部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旅游经济学)、价格学、信息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等)
7.管理学(管理理论、管理思想史、企业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管理心理学、管理计量学、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管理工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未来学、统计学、审计学等)
8.社会学(社会学史、社会学理论、社会学方法、应用社会学、文化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文化社会学、社会人类学、福利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公共关系学、人口学等)
9.历史学(史学史、中国史学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学史、中国专门史等)
10.中国文学(文艺理论、文学批评、中国古代文学、中国近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各体文学、中国民间文学、中国儿童文学)
11.中国语言学(普通语言学、比较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汉语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等)
12.外国语言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外国语言学、翻译学、文化话语学等)
13.新闻学与传播学(新闻理论、新闻史、新闻业务、广播与电视、新闻事业经营管理、传播学等)
14.教育学(教育史、教育学原理、德育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管理学、比较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普通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
15.图书情报、博物馆学与文献学(图书馆学、文献学、情报学、档案学、博物馆学、历史文献学、考古学等)
16.文化学、艺术学、体育学(文化学原理、区域文化、比较文化、文化交流、艺术史、艺术理论研究、艺术设计学、体育理论、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学校体育学等)
三、学科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科学,较好地把握了党在新时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熟悉本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社科研究成果,具有3年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我省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优先考虑博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39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正高职称学者必须具有博士学历。
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必须是有相当理论造诣的厅局级领导,或是研究部门具有正高职称的研究员。
3.热心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风优良、认真负责、信誉良好、热心我省社科事业的发展。
4.所推荐的专家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学科组各项活动。
5.“十五”学科组成员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继续作为学科组成员推荐。
四、推荐要求
根据上述原则和条件,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本单位专家,以保证学科组的学术权威。被推荐专家并非一定进入学科组。
2.被推荐专家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学科组专家推荐表》(一人一表,见附件1),在成果一栏中,只限于填写本人最有影响的5项成果,在研究方向上,尽可能写细写实,并提出进入何种学科组的建议。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推荐表所填内容,在单位意见一栏中明确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推荐的专家名单,按《汇总表》(附件2)要求汇总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3.“十一五”时期,我省在设立学科组同时,面向资深老专家,继续设立顾问团。顾问团职责是:指导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确立、指南制定、课题评审、成果鉴定及评奖等各项工作。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仍以各种方式参与我省政治、经济、文化重大决策咨询、或仍在指导博、硕士生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资深专家,可作为社会科学“十一五”顾问团的成员,进行推荐。
4.上报时间截止到 2006年10月15日,逾期不受理。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25日
主题词: 社会科学“十一五”学科组 专家人选 推荐通知
抄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抄送:省委宣传部
附件1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推荐专家单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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