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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8-03-12

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配合江西理工大学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请各位导师督促所辅导2006级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并对研究生作出合理评价。有关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及《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鉴定表》见附件。鉴定表格请于331日前送科技处。

鉴定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学生成绩可到科技处查询

2、        学生自我总结可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考核内容进行总结。

3、   导师评语主要围绕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态度、思想认识等展开(内容可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4、  教研室考核小组意见由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填写。(内容可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考核奖惩部分)

5、  学院考核小组意见由各学院院长负责填写。

6、  各位导师将鉴定表格送科技处。

 



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鉴定表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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