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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配合江西理工大学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请各位导师督促所辅导2006级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并对研究生作出合理评价。有关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及《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鉴定表》见附件。鉴定表格请于3月31日前送科技处。
鉴定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学生成绩可到科技处查询
2、 学生自我总结可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考核内容进行总结。
3、 导师评语主要围绕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态度、思想认识等展开(内容可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4、 教研室考核小组意见由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填写。(内容可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考核奖惩部分)
5、 学院考核小组意见由各学院院长负责填写。
6、 各位导师将鉴定表格送科技处。
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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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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