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2015年第12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各课题组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书》3份(附件1),并附相应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
重点课题最终成果必须有1篇(含)以上的论文在CSSCI期刊发表或2篇(含)以上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发表;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最终成果必须包括公开发表的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期刊级别不作硬性规定。
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的课题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不予验收结项。
二、截止日期
请各课题组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并提交《结题报告书》电子版。所报送成果原件如需索回,请在醒目位置标注。
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由课题组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