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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研究课题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现决定对2002-2008年到期未完成的校级科研、思政课题、2005-2008年度到期未完成的省教育厅教师教育科研课题以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清理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清理检查办法
1、计划完成时间为2008年底前,截至2010年1月11日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予以撤题处理。
2、被撤销的课题不再拨付预留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型课题。
二、课题完成、结题要求
1、校级科研、思政课题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将课题结题材料1式1份交科技处,思政结题材料1式1份交宣传部,结题材料包括:①《校内课题终结报告书 》(可在科技处网页“文档下载”上下载,下同);②研究成果 ③课题申请书(科研及思政重点课题除外)。
2、省教育厅教师教育科研课题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将课题结题材料交科技处,结题材料包括:①《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2份;②研究成果1份。注:省教育厅只在每年5月、12月办理结题手续。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材料,再由所在学院将课题结题材料交科技处,结题材料包括:①《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报表》2份;②研究成果2份。
如项目负责人对附件四及附件五清单中所列未完成项目有疑议,请及时告知科技处。联系电话:83642089,83646280。
附件一:校内课题终结报告书
附件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三: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报表
附件四:2002-2007年校内科研或思政课题到期未完成清单
附件五:2005-2008年到期未完成的省教育厅及省教科规划课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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