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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2009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已经确定。请各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批准经费,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请各项目依托单位认真审查研究计划,于2009年10月20日前网上上报我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研究计划,其中“项目预计研究结果”原则上必须与原申请书中“预期研究结果及其利用研究结果的计划和今后发展的思路”中的内容一致,如有变更需说明理由。经检查无误后,上传给项目依托单位; 注: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参见《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见附件2); 二、项目依托单位负责将审查通过的研究计划上传我办。逾期不报研究计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三、项目依托单位需打印纸质研究计划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超过20项的单位请附清单。(邮寄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吕春燕0571-87353861,lvcy@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填报操作说明(点击下载) 2、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点击下载)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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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钱昊 |
发布时间:2009-10-10 10: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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