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公示的通知
浙科金办发﹝2011﹞3号
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省外同行评议、省内专家组评审,确定了拟资助重点项目57项,一般项目793项。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的上述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0571-88212789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9楼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31001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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