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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申请表》填报
1.申报方式
按一级学科申报,学科名称和代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填写。
按二级学科形式申报,学科名称和代码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不在目录内的二级学科可自主设置并在学科名称处备注其对应的一级学科。
2.人员调整
对于续建学科(指已经验收的第一批省重中之重学科)、在建学科(指第一、第二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第二批省重中之重学科)而言,需对照各自原来申报时提交的《申请表》,在学科方向负责人不变的前提下,可调整本学科部分人员,调整比例不超过20%。同时,该学科需调入不少于调出人数的学科成员。
3.独立学院师资
独立学院申报学科时,其学科队伍应由独立学院在编在岗人员组成。
4.学科成员名单
填报《申请表》时,须填写本学科组成人员的完整名单。
二、关于申报限额
省重点学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暂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1-2012)》(邱均平等编著,科学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中各校一级学科排名。
三、提供学科综述
为便于学科答辩和评审,每个申报学科均需提供一份独立的学科综述,主要内容包括:本学科的基础(历史与现状),特色与优势,发展前景,今后建设目标,拟采取的具体措施与政策保障等。申报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的限2000字以内,申报省重点学科的限1500字以内。
四、提供佐证材料
凡在《申请表》中已标明“限填”字样的填项,均需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
五、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均送至浙江外国语学院文科楼130房间。电子版《申请表》(Word文档)及《申报汇总表》(Excel表格),打包后发送至zjkysz@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学校名称—重点学科申请”。联系人:楼鑫垚,联系电话:0571-8800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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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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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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