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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2年度下半年集中受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需经所在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2)研究成果1份,研究成果形式与数量须与《项目申请书》或《项目确认书》一致;
(3)《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
2、专著、论文需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字样;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附有关领导批示或被采纳证明;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至少有1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同时附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应至少公开发表2篇论文。
3、200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同时需网上提交结题成果(www.zjkysz.cn)----《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其中《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需网上签署“学院意见”。
4、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于2012年11月8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结题汇总表》(附件1)及《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张高忠老师,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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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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