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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确定。请各位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应于6月12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除项目经费应按总资助经费设定外,计划书的内容原则上应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学校审核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0]382号)和《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执行。以上文件参见省基金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二、计划书的材料报送。网上递交的计划书经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打印含水印的纸质计划书,签字后,于6月13日前通过科研秘书将一式三份的纸质材料递交学校科技处(统一盖章后一份返回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6月15日12:00前将计划书的“签字盖章页”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2089,联系人:盛静。
附件: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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