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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浙江省社科规划办决定从即日起对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承担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2013年立项的项目、所有的重大招标项目暂不列入检查范围;在年度检查期间申请结项的课题,可以不填写年度检查表,但需提交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是否按计划展开研究,是还在资料收集中,还是已经完成了初稿等。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包括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专门报送我办。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项目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围绕研究工作使用经费、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 4、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没有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交科研处。 2、年度检查所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重要中期成果简介各1份及电子版在11月28日前交科技处408室。 联系人 张高忠
联系电话 83642089
附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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