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社科司函[2015]144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5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3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2、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4年中检或上次中检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检。
3、各类项目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确需更改者,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具体见附件2。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网址:“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
2、2015年6月19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再由人文社科处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上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四、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7月6日。各单位同时报送中检纸质材料。
五、中期检查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2013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教育部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2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教育部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前下拨。
联系人:张高忠 电话: 83642089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 2015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嘉兴学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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