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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2012-12-05
2012年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有关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11日,共7天。 二、受理意见处室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电话:0571—8800897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邮编:310014。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 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受理单位对反映人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格保密,对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问题,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调查核实。
附件:2012年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评审结果
浙江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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