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

关于申报200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6-09-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200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06]095号)精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和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跟有色行业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标准及行业管理类项目,符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中推荐范围要求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奖励项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必须认真填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附件3)。请严格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4)的要求填写。“推荐书”中主要完成人情况必须按贡献大小排序,每人填一页,并必须与项目基本情况中《主要完成人》一栏排序相同,推荐后不再办理变更。所有推荐项目均应填写《项目摘要》(附件5)、《汇总表》(附件6)。上述材料均需打印或铅印。
  2、推荐奖励的项目,须在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无争议的条件下推荐。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推荐,并提供定性、定量的评价和证明材料。
  3、推荐奖励的项目,必须是近几年通过国家、行业、省(市)鉴定、验收、评估、评审及已获专利证书并在生产中应用一年以上的项目,但在本年度已推荐其它行业、省(市)评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已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也不再推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
  4、推荐奖励的项目需按《奖励办法》十二条和《实施细则》二十七条规定提供附件材料(鉴定、验收、评估、评审等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应用证明、查新报告及其它证明。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还要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推荐“标准”的奖励项目(产品标准、分析标准和性能检测标准)需提交正式标准文本(复印件)、标准编制说明及意见汇总表、审查会议纪要及会议代表名单、标准水平评价意见、标准实施情况证明。推荐“标准样品”的项目需提交标准样品证书(复印件)、标准样品研制报告、标准样品鉴定证书、标准样品实施情况证明等。
  5、《项目摘要》既作为评审时的简介材料,又作为获奖后编制“2006年度获奖项目汇编”的重要素材。内容主要为:立项背景和目的、关键技术及创新点、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同国内外同类项目先进水平的对比和应用情况、推动技术进步或学科发展的作用,以及已经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字数必须控制在550600字。
  6、推荐奖励的项目,须将填报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有关资料,按规定装订成一册(不另加封面),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汇总表》1份、《项目摘要》一式16份以及录有上述内容的计算机光盘1张。上述推荐材料请予916日前报科技处。
  7每个推荐项目预交费用1000(其中包括:专家评审费、获奖成果汇编、专家库、会议及资料费等)。请在上交材料的同时交科研财务,汇总后一起上缴中国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8、附件1-6均可访问《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www.cnitdc.com或《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网》www.nfsoc.org.cn并可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2089

科技处

200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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