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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老师: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领会教育厅、教育部的通知、具体要求等内容,提前准备好材料(前期准备的材料内容较多,有意申报的老师要提前着手准备,以免到时间节点时来不及完成前期工作)。由于我们学校的推荐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老师将材料报到学校后,科技处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好,所以上报材料学校截止时间是 8月25 日。以下所附是教育厅通知,教育部通知及具体要求可登陆 http://www.cutech.edu.cn/cn/kjjl/A0106index_1.htm 进行下载查阅。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教电传〔2012〕217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2〕4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教育部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4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省内高校除浙江大学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外,其余高校由我厅负责审查、推荐,请各高校及时填写推荐书并完成网络推荐工作。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请于2012年9月3日前送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相关推荐书和表格请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cutech.edu.cn)。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1.各校可于2012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9月3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9月6日前由各校自行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与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开户名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37011516010007132;用 途:2012年教奖评审费。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姜毅,电话:0571—8800897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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