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4-08-11

各学院、各位老师:

    201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报奖注意事项及科技厅通知转发。

报奖注意事项:

   1、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申报,同时报奖材料要通过网络上传,我校报奖名额以及具体报奖老师的推荐号、校验码均由我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下发,所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817前将 报奖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员、联系方式、报奖类别(比如科技奖、发明奖等)等内容发到科技处任晓琳邮箱(办公系统)(外邮xlren2000@163.com),以便科技处汇总、分配报奖推荐号。

2、请登录科技厅网站:http:// sta.zjkjt.gov.cn;认真查看《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软件下载》、《结果公示》四个栏目,四个栏目中有2014年最新的报奖内容;报奖老师一定要在填报过程中认真阅读网站提供各类内容,以免最后上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

3、在上面提供网站 《软件下载》 下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软件,安装填写推荐书;填写好推荐书后,从系统导出推荐书,为网上提交推荐书做好准备。

4、导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网上提交地址http://sta.zjkjt.gov.cn;上网后右上角点击“登录”根据推荐号及校验码就可以完成网上提交工作。网上提交时请注意填写的基本信息务必与推荐书填写的一致。

 5、根据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推荐上报的省奖项目必须经过公示,同时我们学校还需在提前将报奖材料上报到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所以科技处将时间安排如下:

1)科技处将推荐号下发后,各位老师务必在827日前将推荐书电子版发到科技处任老师邮箱:xlren2000@163.com),科技处将对其进行公示。

2)各位老师在92日前完成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网上上报工作。

申报老师在94日上午11点前将所有材料送科技处405办公室。

3)由于报奖时间紧,请申报老师认真根据通知要求早点着手准备材料。

 

 

 

                                 科技处

                             2014年8月1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4-08-08


 

浙科发成〔2014127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成果(以下简称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第325号令)、《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412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项目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2种方式。

1.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的项目。推荐的项目应当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项目前3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指标数(附件1)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省自然科学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由设区的市统一推荐。

2.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自然科学奖项目1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自然科学奖项目1项。推荐人须独立撰写对所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如有异议,推荐人有责任协调处理异议(专家推荐项目推荐号请与我厅联系取得,书面材料直接报送受理点)。推荐专家应当要求项目前3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基本要求

推荐项目须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除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外,推荐项目应是近5年内(即2009412014331)完成,并已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

2.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涉及军队(包括公安、安全)的,其主要发明、科技创新内容,须经军队(公安、安全)保密部门审查,方可推荐。

3.推荐项目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主要论文(专著)以及论文(专著)他引情况,须按与主要发现、发明、科技创新的密切程度排序,前3项发明专利、前3篇论文(专著)为推荐项目的核心专利、论文(专著)。

4.作为推荐项目支撑的发明专利、论文(专著)、标准,须征得未列入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发明人、作者、起草人同意。

5.推荐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合作关系的说明,包括合作时间、方式和证明材料等。省外单位或个人与我省合作完成的项目,符合推荐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推荐,但主要工作在省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6.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11231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项目论文(专著)他引情况报告。

7.推荐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即20111231前推广应用),推荐一、二等奖项目的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须提供由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符合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要求的审计报告;推荐三等奖的项目,须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

8.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即20111231前推广应用)、重大工程类项目须是竣工验收后实际应用满2年以上的项目(即20111231前已竣工验收),推荐一、二等奖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和推广应用情况,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推荐三等奖的项目,须提供完成单位核准的证明,如无推广应用,可不填报。

9.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的作品须已公开出版发行3年以上(即20101231前已出版)。

10.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类项目须是完成期满1年以上,并经工作验证的项目(即20121231前完成)。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项目,须在规划、计划实施3年以上(20101231前实施)。属于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畴的,不得推荐。

软科学类项目须提供有关部门采纳意见的证明。

11. 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须提供计划下达单位(或委托有关单位)对项目总验收证明等材料。

12.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须提交审批、审定证明文件。重大建设工程中的关键技术须提供工程验收证书。

13.化工、冶金、印染等项目,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材料。

三、推荐书填写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照《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sta.zjkjt.gov.cn上下载)要求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项目的推荐材料须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平台(网址:sta.zjkjt.gov.cn),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做好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公函报送推荐材料,各市、县(市)等推荐单位由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发函,省直有关单位以及高校、院所、行业协会以单位发函,推荐函包括推荐项目数和汇总表(附件2)、推荐项目公示情况以及结果。

推荐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推荐截止时间

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98,推荐函、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于2014912日前报送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502室,邮编:310012,联系人:郭亮玺,电话:0571- 89986571),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每个项目书面推荐书17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

3.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以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4.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为免费评审。

省科技厅联系人:周剑  电话:0571-87054041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  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cgc@zj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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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指标(另附)

2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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