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企业科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南湖百杰”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将开展“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业心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上提出创新型见解,发表后公认达到省内和国内先进水平的;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工艺、材料、产品及系统作出创新,促进技术进步的;
3、在重点工程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6、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二、评选范围
在科技创新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作出成果时年龄为38周岁,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已获得过本奖项的科技人员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三、评选办法
“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
(一)推荐单位
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建“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负责本县(市、区)组织推荐工作;
2.市科协所属各学会(企业科协),在常务理事会(企业科协领导班子)领导下组成评选推荐机构,推荐本学科或工作领域的候选人;
3.市级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评选推荐工作可根据情况单独进行,也可与相关的市级学会共同组织推荐;
4.按照评选条件,各县(市、区)可推荐2—3名候选人;市级有关部门、市级学会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二)推荐程序
1.组织动员,初步确定被推荐人选;
2.由本人填写简况表和推荐表部分内容;
3.经所在单位同意,确定两位推荐专家(应来自不同工作单位,具有高级职称并对被推荐人及其成果比较了解),由专家填写《“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表》(申报者自己准备好);
4.各推荐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在推荐表中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由负责人签名,于8月20日前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专业组评审
由市科协商有关部门成立工程类学科组、农林类学科组、医药类学科组、综合类学科组等专业评审组,各专业组分别评审推荐候选人。
(四)评审委员会审定
由市科协商有关部门成立市评审委员会,在专业组评审基础上,对各位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建议人选名单,于9月10日前报市委人才办统一公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市委审定后,予以表彰。
四、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二份(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3、主要成果和业绩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著作一份);
4、嘉兴市青年科技工作者简况表一式二份;
5、各县(市、区)和市级各学会“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二份;
6、“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1500字左右),事迹内容要具体,并加盖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单位公章。
各推荐单位应按上述报送材料的顺序和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2014年8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嘉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649室,联系人:胡苗,沈新妹;电话:82521780)。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及时与“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1:嘉兴市青年科技工作者简况表;
附件2:“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3:“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4:“南湖百杰”暨嘉兴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评审专家组名单。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7月16日
注:申报老师准备好所有材料于8月18日11点前交科技处405办公室。联系人:任老师;电话:83644528;15257346720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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