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

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4-19

各学院、部门:

  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性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优秀成果奖”)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最高奖,列入省人民政府表彰项目,获奖成果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二、奖项设置与类别

1.省十九届社科优秀成果奖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三大类别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专门奖励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及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优秀成果奖,专门奖励针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在应用理论研究、咨询决策服务研究和社科普及等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专门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

2.三大类别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200项。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占总奖项的15%30%55%

三、申报要求与申报人条件请参照《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7

四、成果时限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20152016年间正式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多卷本著作待出齐后一次性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五、申报办法

省十九届社科优秀成果奖实行分类申报、分别评审的办法。同一成果只能根据成果内容选择三类奖别中的一类进行申报,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申报采用个人申报的方式。即作者本人根据申报要求和评奖标准,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下称“《申报表》”),连同成果一并提交。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1.《推荐表》或《申报表》(附件1)一式4份。其中1份是原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表》按三大类别奖分别设置,填写时请注意。

2.研究成果一式4份,论文形式的,其中1份须是原件。申报译著类成果的,需附外文原著1份。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4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表格内容应与实际报送材料相符)(附件2),并附电子文档。

5.《声明书》1份(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需提供)(附件4)。

6. 获得奖励的成果,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没有获奖的成果材料(原件)可以退还。获奖通知和证书按原成果署名最多只列五人,获奖其余作者由省社科联出具获奖证明。

7. 有关条款请参阅“实施细则”(附件6)、“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7)。

8. 所有申报材料提交校人文社科处截止时间为2017612日。联系人:宋之霞   电话:83640332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深入挖掘优秀成果,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1.申报表

      2.汇总表

      3.国外出版社名单

      4.声明书

      5.二级学科分类参考

      6.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7.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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