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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确定。请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经费应按总资助经费数额(含联合资助经费)设定,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填写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单位审核。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12〕357号)(见附件2)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5月14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报送。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文件。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在项目申请时已完成签字盖章,共二份,其中一份存在科技处,一份交还申请人扫描上传)与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于2014年6月6日前,一并通过分院交到科技处408室。
科技处联系人:盛静,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
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2. 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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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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