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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第三期嘉兴学院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和应用对策研究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通知》精神,经学院遴选、推荐,人文社科处复核并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现公布嘉兴学院第三期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和应用对策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
一、经费资助
以校自设课题形式给予资助,同一类别不重复资助。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和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6万元,科研创新团队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结项后再拨付60%。经费使用按照《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嘉院科字[2018]5号)校级课题办法使用。
二、研究期限
本资助项目期限3年,不可延期,鼓励达到要求后提前结项。到期未结项者,撤销该项目,收回结余经费,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
三、结项要求
1.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结项要求:(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专著应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如不在此列出版的专著还需另外提交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两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或1篇一级期刊论文;(3)获得省部级重点及以上课题立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含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入选者)的可直接结项。
2.应用对策研究课题结项要求:(1)3篇研究报告或成果要报,其中须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1件或市厅级领导批示2件(其中1件必须为主要领导批示);(2)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3)或培养期内累计到校经费60万元以上。
3.科研创新团队研究课题结项要求:由团队成员围绕计划研究方向,发表相关内容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4篇或2篇一级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2项。
4.所有成果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嘉兴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考核管理
1.受资助者应切实按既定研究计划实施,定期接受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期满验收。
2.受资助者每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培训、调研活动等不少于2次。
3.资助期结束后,受资助者须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并附相关成果材料。
附件:1、立项名单
2、结题申请表
3、嘉兴学院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和应用对策研究骨干培养计划暂行法
人文社科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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