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课题招标通知》,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确定以下项目为2019年嘉兴学院“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预立项课题,现给予公布。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JHW201901 |
嘉兴创建国家红色旅游标杆城市研究 |
孙莹 |
JHW201902 |
红色文化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研究 |
张新洲、王轶群 |
JHW201903 |
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研究 |
赵斌、俞梅芳 |
JHW201904 |
浙江省红色文化资源共享式展示平台研究 |
王赟平 |
JHW201905 |
“网上红色浙江”虚拟实景漫游平台架构与设计研究 |
王春娟 |
JHW201906 |
红色文化资源教育教学体系研究 |
鲁恒心 |
JHW201907 |
嘉兴红色文创产品创新设计研究 |
金海明、上官嫚嫚、周琳、陈淑聪 |
JHW201908 |
嘉兴红色档案建设研究 |
周敏 |
请以上预立项课题的负责人按照结项要求,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有共同负责人的项目请第一负责人牵头完成,课题的研究成果必须在2021年11月前完成。预立项课题完成上报最终成果后,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鉴定验收,确定正式立项课题并公布。
本课题结项要求:
1.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专著应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如专著不在推荐出版机构出版,重点项目应同时至少再有一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C刊收录期刊发表,一般项目负责人再有一篇刊发二级期刊的论文。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须有两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一篇发表在一级期刊;一般项目须一篇C刊论文或两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二级期刊。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得少于一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须有一篇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项目须有一篇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为相关部门采纳。
4.成果形式为设计方案的,需提供政府部门或嘉兴学院相关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材料或为重大平台提供服务支持的证明材料。
5.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设计方案等)归嘉兴学院“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所有,嘉兴学院“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为唯一署名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
6.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等)在公开出版或发表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嘉兴学院‘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成果”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
7.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课题组延长研究半年,并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人文社科处
嘉兴学院“浙江省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协同创新中心”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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