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近期,教育部社科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241号),决定实施“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根据该文件及我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二)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校级或省级重点培养和使用对象。 (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二、资助与管理方式 (一)对入选“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二)入选者每年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三)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四)课题完成后,社科司下发结项通知。
三、推荐名额
各高校根据申报条件,按照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上报省厅;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省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从中选出3名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根据“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结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2)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包括专家评审和面试答辩),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四、报送材料 (一)“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6份;
(二)每位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2)6份。 (三)请将以上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13年1月16日前交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至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张高忠老师。
附件: 1.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请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
|
|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编:314001 © Copyright 2013 - 2022 嘉兴大学人文社科处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91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