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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4年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领域
根据《嘉兴市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嘉政发〔2011〕48号)和嘉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第一批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嘉科综[2014]4号)等文件精神(附件1、2、3),项目申请人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与社会发展、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重点领域,开展项目申报和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报计划类别
1.公益性应用技术研究计划
2.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计划
3.科技工作专项计划
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以企业为主,部分公益性应用技术研究可由高校、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鼓励我校教师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嘉科综[2014]4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1)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申报限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①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评估表》的项目承担人;②2010—2012年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到结题验收期限而无故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③对作出撤销项目处理在二年内的项目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以上项目尚未完成的;⑤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对科技部门已受理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的,不受项目申报限制。
2.项目申请人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内容与项目申请人的学科发展方向相吻合;
(2)不得以自己或项目组成员已经获得市厅级以上资助的相同项目或不同名称的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3)已承担的校级课题无故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办法
1.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上报。参照各学院(部门)近三年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及完成情况等因素,将2014年各学院限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
分配名额 |
学院名称 |
分配名额 |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6 |
医学院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3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12 |
南湖学院 |
5 |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
3 |
平湖校区 |
1 |
2.各学院(部门)依据限额自行组织项目评审推荐。
3.各学院(部门)于2月24日前将通过评审推荐的项目(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上报不超过两项备选项目,并需排序)的申报材料电子稿(包括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及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稿交科技处,科技处对各学院(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嘉兴市科技局。
公示后确定上报的项目,由申请人于2月27日前完成网上在线申请并上报。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系统内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有水印)和项目可行性报告(无水印)]一式三份,要求用A4纸打印(网上提供打印功能)简单装订成册,请于3月7日前通过分院汇总后交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盛静 联系电话:83642089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82159831
附件1 嘉兴市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
附件2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第一批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3 2014年农社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4 2014年度嘉兴市科技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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