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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4-10-15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分析测试项目、实验动物项目的申报遵循浙科发计〔2014156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限额推荐数为:分析测试6项,实验动物3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分析测试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分析测试技术工作的一线技术人员;实验动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验动物资格认可证,项目须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2. 项目重点资助方向详见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12)。

3.项目纳入省级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立项资格。

 

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4.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基础。

5.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6.分析测试项目资助额度在3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6万元;实验动物项目资助额度6-8万元。

7.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分析测试平台研究项目、实验动物平台研究项目的申报和推荐程序与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一致,请参阅科技处网页1010日的相关通知。

四、时间安排

1. 拟申报两类平台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于113日前将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稿由分院汇总后上交科技处,参加学校初评。分院同时上交汇总表(电子稿通过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发送)。

2. 确认推荐的项目请于1110日前通过分院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盛静

联系电话:2089(内线)

科技处

2014-10-15

 

 

附件1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附件2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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