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接省社科联通知,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三期全省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6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附件1)1式2份;
2、《活页》(附件2)1式11份;
3、各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4)(1份)及论证活页(附件5)(10份)。
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集、核实、整理后,于截止日期前报科技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四、评审公布
省社科规划办负责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社科联党组审批后上网公示,发文公布。
请各各学院、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深入动员符合条件的本单位优秀青年人才积极申报,并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筛选推荐与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和“社会科学强省”建设相适应的优秀青年社科学者,支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五、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张高忠
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1、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表.doc
2、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活页.doc
3、之江学者申报汇总表样表.xls
4、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5、2016年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科技处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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