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与今年9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针对高校只设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和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9日。
四、申报课题程序
1.申报者填报:申请者填报《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表》纸质稿一式二份、《院(校)地市申报省教科规划2015年课题分类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稿,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汇总表电子稿同时发送)。
2.学院初审: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所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评审表》的“所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于校内截止日期(10月29日)前向科技处报送:《评审表》纸质稿一式二份、《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初评。校科技处将组织专家根据给定项目限额(10项)对我校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公示后确定我校拟推荐至省教科规划办项目名单。
4.网络申报
经校内评审确定的推荐项目,须进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链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11月11日。特别说明:需要网络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系统账号由校科技处统一分配,具体网络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
网络申报成功后,打印生成的《评审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在11月12日之前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
联系人:张高忠
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1、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2、院(校)地市申报省教科规划2015年课题分类汇总表.xls
3、项目申请人手册.pptx
科技处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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