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开展“嘉兴改革发展”专项研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03-23

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之江青年“浙江改革发展”专项研究的通知》精神,嘉兴市社科联决定面向全市社科研究工作者开展“嘉兴改革发展”专项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要求

重点围绕近年来嘉兴市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和创新实践开展研究,着力推出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操作性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研究要深入基层,采集第一手数据,摸透第一手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言,为全省乃至全国全面深化改革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推进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1.我市省级以上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2.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

3.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转型机制研究

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5.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6.市本级、海盐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7.深化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改革

8.“多规合一”试点

9.嘉善县接轨上海体制改革和大众创业促进机制改革试点

10.嘉善县、海宁市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11.海盐县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

12.平湖市、桐乡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

13.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4.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改革试点

15.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16.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

17.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

18.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19.浙江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

20.嘉兴秀洲国家新区建设

三、选题申报和成果要求

(一)选题申报要求

申报者要根据选题方向,结合各自研究基础确定选题(题目自拟),并于413日之前将《“嘉兴改革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及《“嘉兴改革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送交所在学院、部门,由所在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将《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稿报送科技处,经市社科联评审后列为入围课题。

此次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不受《关于申报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嘉社科联[2016]4号)有关限制规定要求。

(二)成果要求

1.成果要报。形式为决策参阅件,字数一般为3000--5000字。

2.研究报告或论文。字数要求5000-8000字。

研究成果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10月底,均需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其中成果要报要求完成后即时上报。

四、成果认定

1.成果为要报参阅件的,如入编《嘉兴社科成果要报》并获市领导批示,即立为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择优推荐给省社科联,入编《浙江社科要报》并获省领导批示,即立为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

2.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的,经评审后,入选拟于201611月召开的相关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定为省社科规划理论宣传专项课题或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3.凡被列为省、市社科规划课题的,均给予经费资助。

联系人:张高忠   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1.“嘉兴改革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

      2.“嘉兴改革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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