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分析测试项目、实验动物项目的申报遵循《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采用自主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分析测试计划项目面向加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部属科研院所等省级载体的一线分析测试人员。我校可上报4项,其中浙江省纱线材料成形与复合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限额推荐1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分析测试技术工作的副高(含)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2.实验动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经过实验动物资格培训,具有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3. 项目重点资助方向详见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1、2)。
4.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7年度分析测试和实验动物项目。
5.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6.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7.分析测试项目资助额度3-6万元;实验动物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
8.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9.分析测试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实验动物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1. 拟申报分析测试项目和实验动物项目的申请人,请围绕相关重点资助方向进行申报。分析测试项目的申报、推荐程序、时间节点与我校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要求一致,其中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额推荐的分析测试项目由该创新载体组织评审、推荐。实验动物项目由医学院组织评审、推荐。
2. 对确认推荐的项目应按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网络申报
申请者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注意: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每页有“审核通过”的水印,并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可行性研究报告。网上材料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按时报送至分院。
四、时间安排
1. 拟推荐上报分析测试项目和实验动物项目的所在单位,请于7月8日前将拟上报项目信息汇总表(纸质汇总表请盖章、电子稿通过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发送)交学校科技处进行网上公示。
2. 确认推荐上报的项目请于7月15日前通过分院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
重点实验室联系人:代正伟,联系电话:4878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系人:严建军,联系电话:3264
实验动物项目联系人:刘托平,联系电话:3816
科技处联系人:张高忠,联系电话:2089
科技处
2016年6月21日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附件3: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