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各分院请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与项目申请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颜鹏旭办公内网。
(2)人文社科处于2021年8月20日前组织专家择优推荐1项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给教育部)。
(3)我校如有项目通过省厅评审被推荐上报,则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进入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程序。
联系人:颜鹏旭
联系电话:83642089,675103(短号)
附件1.请点击图标下载(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产)
附件2.请点击图标下载(供参考,由系统自动生产)
附件3.请点击图标下载 人文社科处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