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3-18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职员工科学研究积极性,推动科学研究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经管理部门申请,学校社科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党建研究专项课题

2.宣传思想工作研究专项课题

3.校本研究专项课题

4.纪检监察研究专项课题

5.群团工作研究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中共青团课题要求有1名团干部参与。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不得参与其他课题;参与人员最多可参与2项课题。

2.选题要求。选题原则上要求以选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研究题目。基础研究要求突出学理性和前瞻性;应用对策研究要求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着重解决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同一课题已在各级别课题中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材料要求。课题负责人须提交《嘉兴学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2份和电子版;《嘉兴学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稿一式5份和电子版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提交嘉兴学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2份和电子版

4.提交时间。申报材料请于4月6日下班前提交至课题归口部门联系人,归口部门形式审查后提交至人文社科处。

三、立项说明

1.立项程序。学校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2.立项数量。视各专项课题申报情况而定。

3.经费支持。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立项时拨付60%,结项后拨付剩余40%。经费按照校级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开支范围参照预研经费管理,但不得用于激励费的开支。

四、结项要求

1.研究期限。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即从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予以终止撤项,不再发放剩余经费,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该类课题。

2.成果形式。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其他专项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字数控制在5000-8000字,有相关调研数据和结论支撑,其中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报告须包含本校调研数据和结论支撑有对本校实际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深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可行性建议。

3.结项要求。论文要求在正规期刊或报刊理论版公开发表,或获市厅级以上奖项,或以此成果为基础获立更高级别课题。研究报告要求经归口部门评审通过,或获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市厅级以上奖项,或以此成果为基础获立更高级别课题。

4.结项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按时提交结项材料至课题归口部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结项成果由各归口部门负责鉴定,鉴定结果须提交人文社科处。

五、课题归口部门及联系人

1.党建研究专项课题

联系人:组织部 袁泽浩;联系电话:83642188

2.宣传思想工作专项课题

联系人:宣传部 郭品;联系电话:83641860

3.校本研究专项课题

联系人:发规处 陆旖婷、王亦彤;联系电话:83640052、83642533

4.纪检监察专项课题

联系人:纪检监察室 徐建伟;联系电话:83646006

5.群团专项课题

联系人:工会 关慧勤;联系电话:83640370

6.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颜鹏旭;联系电话:83642089

                                                   嘉兴学院社科联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1.选题指南

附件2.嘉兴学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信息表

附件3.嘉兴学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4.嘉兴学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学院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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