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千万工程”,推进全省域“艺术乡建”,进一步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和乡村群众投身“艺术乡建”的热情,根据《关于开展“艺术乡建”助力共同富裕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艺术乡建”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30位左右“艺术乡建”带头人。具体包括:
1. 直接参与并带动我省省域内“艺术乡建”工作的知名艺术家、文艺乡贤、文艺工作者等,如文艺村长、驻村艺术家等;
2. 积极投身并推动“艺术乡建”工作实施的乡村群众;
3. 主动谋划并推动所在行政区域内“艺术乡建”整体工作实施的组织者、实施者。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艺术与乡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实干、担当奉献,守正为民、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事迹突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聚焦“艺术乡建”,在标准化建设试点、特色品牌打造、在地场景营造、乡土人才培育、文艺名家深扎、基层建设攻坚、数智文联赋能等七大行动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三)扎根基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较长期奋战在乡村基层一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助力精神共富方面取得不平凡业绩。
(四)群众认可。群众基础扎实、社会影响广泛,特别是在基层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示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统筹推荐人选,推荐材料包括《“艺术乡建”模范带头人业绩情况表》(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和推荐视频(讲述被推荐人与“艺术乡建”的故事,时长不超过3分钟)。省级文艺家协会、省内有关高校直接向省文联申报,各设区市由所在市文联统一组织申报。
(二)确定名单。省文联收集汇总后,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小组。入选名单报省文联党组审定。
(三)集中宣传。省文联将对被推荐人开展集中宣传。根据集中宣传阶段群众反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省文联有关评选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示范引领。各推荐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挖掘精选,注重被推荐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工作作为展现基层“艺术乡建”建设成果、助力实现精神共富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推荐标准。要牢牢把握推荐标准,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全面掌握被推荐人的真实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定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多种形式创新开展“艺术乡建”带头人事迹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带头人、争当带头人的浓厚氛围。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需加盖公章)和视频资料,于4月3日(周三)前报送人文社科处(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稿一并发送至邮箱hy20927@163.com)。视频要求:分辨率以1920×1080为宜,格式为MP4或MOV,除标题外,不要加字幕或水印。联系人:余欣,0573-83640336。
附件:1.“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表
3. 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