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院):
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组织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省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浙江社科网),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省规划办按照各高校前三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上报数、立项数、立项率等确定申报名额,我校限项申报35项。另我校可推荐不超过分配指标数20%的申报材料(即7项),交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上报。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推进二级单位(学院)课题论证的组织工作,提升申报材料质量,我校申报组织工作要求如下:
1. 按照前三年各单位(学院)的申报数、目标任务数、立项数确定免筛项目数。各文科单位在充分论证、评审的基础上按分配指标数上报学校,若指标剩余将由学校统筹;其他单位的申请材料直接交至人文社科处,由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具体分配数另行通知。
2. 另外各单位(学院)还可以按免筛数的40%上报候补项目,不足1项的可报1项,候补项目将参加学校和省规划办的再次筛选。
二、申报资格限制
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8年3月15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申请书》表五、表六需已填写审核意见与落款时间(见附件2)。申报人填表时需认真阅读附件2申请书与活页中的相关批注。
各单位(学院)报送的材料包括:(1)《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及电子稿(word版),(2)加盖公章的《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稿。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学院)应于2021年3月5日之前将纸质与电子稿申报材料送交至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如因疫情等因素导致延期,将及时发布通知。
请各单位(学院)依据上述要求,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好中选优;加强课题论证,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宋之霞 张高忠
联系电话:83640332、83642089
人文社科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