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3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分析测试项目、实验动物项目的申报遵循浙科发计〔2013〕250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限额推荐数各为3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分析测试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事分析测试技术工作的一线技术人员(按附件3要求提供承诺书);实验动物项目负责人须经过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实验动物)项目申报培训,项目须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2. 项目主要资助方向详见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1、2)。
3.项目纳入省级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请人限项数遵循省级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
4.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基础。
5.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6.分析测试项目资助额度在3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6万元;实验动物项目资助额度6-8万元。
7.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分析测试项目、实验动物项目的申报和推荐程序与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一致,请参阅科技处网页11月13日的相关通知。
四、时间安排
1. 拟申报两类平台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于12月13日前将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稿由分院汇总后上交科技处,参加学校初评。分院同时上交汇总表(电子稿通过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发送)。
2. 确认推荐的项目请于12月23日前通过分院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盛静
联系电话:2089(内线)
科技处
20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