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嘉兴市与嘉兴学院在设计创新领域的协同发展,为本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快推进嘉兴学院“申硕创大”的进程,现正式启动2019年嘉兴学院“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筹)”课题申报工作,向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筹)重点研究选题方向
招标课题根据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筹)定位,紧扣嘉兴市“八大千亿产业”发展规划和嘉兴学院“申硕创大”目标任务,拟定一批研究选题。选题只规定研究方向和范围,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题目申报。自选题目应符合本次课题招标的基本要求,紧扣中心的研究方向,充分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1.“十四五”嘉兴市工业设计发展研究
2.“十四五”嘉兴市时尚产业发展研究
3.嘉兴市城市文化景观设计
4.嘉兴公共艺术设计
5.嘉兴文创空间整体设计
6.嘉兴文创产品研发
7.嘉兴学院校园文化设计
8.嘉兴“乡村振兴”设计
9.嘉兴文化艺术作品创作
10.嘉兴市大型活动的服装服饰设计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或在相关领域有相当学术积累的其他研究者。
2.申请课题应符合本研究中心重点研究项目选题方向,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特别鼓励不同学科研究工作者积极参与。
3.同一成果只能申请一项校内自设课题(含研究平台课题)资助。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1.申请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该申请书。
2.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
3.招标课题采取预立项的方式。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校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预立项课题名单。
4.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研究中心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课题的研究成果必须在2021年11月前完成。
5.预立项课题完成上报最终成果后,校人文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立项课题并发文公布。
四、经费资助和经费管理
本次招标课题数目共10项,其中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招标课题经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依据《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级课题使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规定用途和支出范围使用经费,不得通过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专项经费。
五、招标课题结项要求
1.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专著应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如专著不在推荐出版机构出版,重点课题应同时至少再有一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C刊收录期刊发表,一般课题负责人再有一篇刊发二级期刊的论文。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须有两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一篇发表在一级期刊;一般项目须一篇C刊论文或两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二级期刊。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得少于一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须有一篇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项目须有一篇市领导肯定性批示。
4.成果形式为设计方案的,需提供政府部门或嘉兴学院相关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材料或为重大平台提供服务支持的证明材料。
5.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归“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所有,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为唯一署名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 6.课题成果(专著、论文)在公开出版或发表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招标课题成果和课题序号。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
7.结项成果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
8.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课题组延长研究半年,并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周鹏;联系方式:0573-83643025
六、附件
《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筹)基地课题申报表》
嘉兴市创新设计研究中心(筹)
嘉兴学院人文社科处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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