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嘉兴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8-2025)》,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期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和应用对策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数量
本期课题设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12项,应用对策研究课题11项,科研创新团队研究课题2项,实行限额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来校工作满一年且从事人文社科研究的在岗老师;近三年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发表过CSSCI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
2.创新团队研究课题申请条件:创新团队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须满足第1条以外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带领团队成员围绕既定的研究方向,产出集中度较高的科研成果。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为 3-5 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各团队成员间不能相互交叉。
3.应用对策研究课题申请条件:近三年承担过市厅级以上应用研究科研项目,或累计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或撰写的相关研究报告被省、市领导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
4.取得符合结项要求成果的老师,可随时申报专项课题(不占指标),(其中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的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嘉兴学院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与应用对策研究骨干专项课题申请表》(附件2),并递交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进行复核并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公布立项名单。
3.请二级学院(单位)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稿、纸质稿)报人文社科处沈弘老师处。
四、经费资助与期限
1.资助方式:以校自设课题形式给予资助,同一类别不重复资助。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和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6万元,科研创新团队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结项后再拨付60%。经费使用按照《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嘉院科字[2018]5号)校级课题办法使用。
2.本资助项目期限3年,不可延期,鼓励达到要求后提前结项。到期未结项者,撤销该项目,收回结余经费,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
五、结项管理
1.青年学术骨干研究课题结项要求:(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专著应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附件4)公开出版,如不在此列出版的专著还需另外提交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两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或1篇一级期刊论文;(3)获得省部级重点及以上课题立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含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入选者)的可直接结项。
2.应用对策研究课题结项要求:(1)3篇研究报告或成果要报,其中须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1件或市厅级领导批示2件(其中1件必须为主要领导批示);(2)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3)或培养期内累计到校经费60万元以上。
3.科研创新团队研究课题结项要求:由团队成员围绕计划研究方向,发表相关内容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4篇或2篇一级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2项。
4.所有成果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嘉兴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附件
1.推荐指标
2.《嘉兴学院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与应用对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表》
3.推荐汇总表(学院填写)
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名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人文社科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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