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做好2006年度浙江省“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6-08-16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6年度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项目招标工作现已开始,详情关注下方“通知原文”或到浙江社科网查询,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申报所需材料:申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的,需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十一份;申报工程单项课题(包括委托)的,需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设计活页》一式十一份。如需要向评委会提供前期研究成果,可附成果复印件一份。表格打印和复印一律使用A4纸。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06年度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自2005年启动以来,相继有一大批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专家评审,获准立项,成果的出版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经研究,2006年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即日起就“文化研究工程”中“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项目,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是“文化研究工程”的四大板块之一,该工程最终研究成果将编辑出版若干套学术性系列丛书。通过评审得以立项的项目均为省社科规划课题。项目的完成时限从立项公布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左右。经费为2万元,成果按规定出版后,按评定等级予以奖励。
  二、成果要求:
  “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的成果为学术专著,要求史论结合,观点新颖,史料翔实,评述确当,论证规范,文字顺畅,理论性和可读性兼备,能在学术界产生重要影响,经得住时间考验。
  要根据选题内容,从某一角度或层面,揭示浙江历史文化发展特点,研究隐藏于历史文化发展表象之后的深层因素及规律,探索区域文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其对中华文明进步的贡献。
  三、申报重点(选题)
  2006年度“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申报重点为:
  1、以跨湖桥文明、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等为代表的浙江史前文化研究。
  2、浙江专门史研究
  (1)疏理浙江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脉络,总结其特有规律的专门史研究:如浙江经济史、浙江金融史、浙江农业史、浙江茶业史、浙江渔业史、浙江盐业史、浙江商业史、浙江航运史、浙江海外贸易史、浙江海上交通史、浙江造船史、浙江酿酒史、浙江建筑史、浙江水利史、浙江桥梁史、浙江出版印刷史、浙江丝绸史、浙江手工业发展史等经济类专门史研究;浙江移民史、浙江海外关系史、浙江妇女发展史等社会类专门史研究;浙江艺术史、浙江方志史、浙江工艺美术史、浙江戏剧史、浙江音乐史、浙江民间故事史、浙江文化交流史、浙江宗教史(含各类宗教史)等文化类专门史研究。
  (2)体现浙江流域文化特色,以新安江流域开发史、瓯江流域开发史、太湖流域开发史、甬江流域开发史等为对象的流域开发史研究。
  (3)以浙江望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如湖州钮氏家族史、富阳孙氏家族史、温州陈氏家族史、奉化蒋氏家族史等的系列研究,从家族史的角度,探寻浙江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历程。
  (4)以历经沧桑,仍具有经济和文化意义的古镇,以及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体现了浙江某一历史发展阶段的古村落为研究对象的古镇古村落史研究:如湖州南浔镇、杭州塘栖镇、杭州余杭镇、嘉兴濮院镇、绍兴柯桥镇、百官镇等古镇史;岩头、皤滩、二十八都、韩岭、俞源、诸葛村、蓬溪、林坑、鹤盛、枫林、芙蓉、走马塘、清潭、苍坡、新叶、卢宅、碗窑、溪口、长乐、霞山、仙居、库村等古村落史。
  3、浙江特殊历史阶段研究
  (1)浙江革命史研究:辛亥革命在浙江、浙江红色根据地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浙江等。
  (2)浙江南宋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研究。
  (3)浙江近代社会变迁研究:浙江近代乡村社会的变迁、浙江近代传统士人的变迁、浙江近代城市发展的变迁、浙江近代民族资本的变迁、浙江近代社会阶层的变迁、浙江近代经济结构变迁、浙江近代民主议政的变迁等。
  4、浙江特色文化研究
  (1)浙江学术思想及其影响研究:两宋事功学派、浙东心学学派、温州永嘉学派、南宋金华经学学派、浙西理学学派、明清之际经史学派、浙江传统思想与浙江区域文化精神形成、浙江传统学术与百姓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等。
  (2)实物文化研究:浙江丝绸文化研究、浙江茶文化研究、浙江陶瓷文化研究等。
  四、申报说明
  1.同类选题中已经立项的项目将不再重复立项(特别有独到之处的除外),已立项的项目具体情况请查阅浙江社科网或《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概览(一)》。
  2.“选题”(申报重点)是可延伸的。其中每个选题都有两层含义:其一为具体研究课题,选题名即为丛书书稿名,如浙江经济史、浙江艺术史等,申报者按题申报;其二为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范围,研究者者可以在此领域或范围中,自行设计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可以从某一角度对选题所规定的内容作更细致的分类研究,如“浙江美术史”选题下,可以有“浙江绘画史”、“浙江书法史”研究等;在南宋特殊历史阶段的选题下,可以有南宋专题史研究、南宋人物研究等;可以分区域对选题所规定的内容作特色研究,如在浙江思想学派选题下,可以分设宁波浙东学派研究、温州永嘉学派研究等;也可以分阶段对选题规定的内容作分段细化研究,如浙江建筑史选题下,可以有“浙江古代建筑史”和“浙江近现代建筑史”等。还可以对目前无法一一罗列,全部写入“选题”但却是工程要求进行的个案进行研究,如在“家族史系列研究”中的其他浙江望族史个案研究;“古镇古村落史研究”中其他具有文化意义的名村、名镇个案史研究,等等。选题的这种延伸并不意味着文化研究工程可以无限扩大,什么都可装进来。延伸的选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必须能更好地反映浙江的文化特色,二必须以浙江历史文化的综合研究为主题。
  3.“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接受“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工程单项课题”的申报。
  “工程系列研究项目”是指以整体形式申报研究方向一致的一组系列研究课题,如“浙江思想史学派系列研究”内含各个学派研究和一组课题、“吴越国史系列研究”内含有关吴越国政治、经济、文化及其兴衰的一组课题等。“工程系列研究项目”须单位牵头投标,申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独立的法人单位;
  ②拥有该项目中在省内外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群体;能承担并完成该项目的重点或关键任务;
  ③对申报的系列研究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具有研究价值。
  ④对该系列项目的实施提供1:1的配套经费。
  申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的单位不得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在研负责人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该项目中某一课题的负责人。参加“工程系列研究项目”学者也不得再以个人名义申报工程其他单项课题。
  “工程单项课题”是指以单个课题形式申报的工程研究项目。“工程单项课题”面向个人招标。申报“工程单项课题”的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具有完成该项研究的能力和部分前期研究成果;
  ②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③申请人没有未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如接近尾声,即将完成的,亦可申报,但需经证明核实)。
  4.“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中属于市区县历史文化研究的项目,委托地方筹集资金,整合力量,投标申报,组织研究。该类项目申报时,若遇其他投标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地方组织力量申报工程项目,可以是单项课题,也可以是与本地区历史文化特色紧密相联的某个系列研究项目。项目立项后,其经费由地方资助为主,省里给予相应的补贴。
  5.属于“文化研究工程”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范围、已完成还未出版的研究成果,可采用成果入选的方式,确认其课题,纳入“研究工程”。纳入的成果给予相应的补贴或出版资助。
  6.“研究工程”采用统一的申报表。申报系列研究项目的(包括委托),采用《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申报表》(下称《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申报表》);申报工程单项课题的(包括委托),采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下称《课题申报表》)(附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下称《设计活页》)。
  申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的,由申报单位直接填写申报表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申报单位应在申报表中,写明配套条件,并在“单位承诺”一栏中写明签署意见,认可盖章。
  申报工程单项课题的,由个人填写申报表及活页。申报者在填写活页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否则不予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前期成果进行资格和学术上的审查,并在申报表中“单位承诺”一栏和“单位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认可盖章后,再向省社科规划办申报。市一级所属范围的申报由省社科规划办委托各市社科联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申请者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申报材料;请申请者所在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向省社科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申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的,需报《工程系列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十份;申报工程单项课题(包括委托)的,需报《课题申报表》一式一份,《设计活页》一式十份。如需要向评委会提供前期研究成果,可附成果复印件一份。有关申报的各种材料及具体要求(如申报通知、选题指南、申报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为:http://www. zjskw. gov. cn。表格打印和复印一律使用A4纸。
  五、评审立项   
  1.“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将在省“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文化研究工程”实施细则,由省社科联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
  2.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即在同等条件下,课题立项向已有成果或前期同类研究成果的申报者倾斜,向具备其它经费支持条件的课题倾斜。申请者在申报时,如遇类似情况,应附送有关证明或复印件一份。
  六、项目管理及成果出版
  1.课题立项后,省社科规划办向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填写的《项目申报表》、《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
  2.“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课题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启动和成果奖励。课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40%作为启动经费,完成后视成果质量再拨付余额部分。获得余额的条件是:成果必须通过专家委员会的鉴定,列入出版系列。“工程系列项目”启动经费,一次性划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具体管理。
  3.经专家鉴定合格的成果纳入统一出版计划。并根据质量给予相应的资助和奖励。
  4.“文化研究工程”是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载体。因此,无论经何种形式立项,承担“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和课题的单位都应对立项课题设配套经费,或资助研究,或资助出版。为鼓励研究者出精品,资助研究的配套经费在课题研究启动时到位一部分,余额也应根据课题完成情况配给。
  联系方式: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 站:http://www.zjskw.gov.cn
  电 话:0571-87053190
  联系人:王晓蓬、王蓓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3:《文化研究工程系列项目申报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月15日
                (浙社科规办〔2006〕22号)

点击这里下载活页.doc
点击这里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rtf
点击这里下载系列项目申报表.doc


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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