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研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1-27

各有关单位(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在决策参考、指导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文旅厅)拟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及申报者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资格。

1.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必须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文旅厅科研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最多可参与两个省文旅厅科研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如实填写《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申报书》(附件2),申报者要对其申报项目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研究的可行性等负全部责任。《申报书》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三)课题立项。申报截止后,文旅厅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并公布立项结果。

(四)课题验收。本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研究期满后文旅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并发给结题证书。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课题立项评审和研究成果评审文旅厅将采用匿名评审方式,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申报课题的,应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承担研究成果评审的评委。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文旅厅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1.有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在研项目逾期不结项的;

2.有历年原浙江省文化厅和原浙江省旅游局科研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逾期不结项的;

3.在研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包括原省文化厅、原省旅游局)以负责人身份申报科研项目的;

4.已获厅局级及以上立项的选题,论证中无新研究内容的。

(三)以上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请于2022年2月21日11点30分前由各单位(学院)统一交至人文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颜鹏旭,联系电话:83642089,18767335103

附件1.


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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