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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加强我省涉台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促进浙江对台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联合发布2007年度省社科涉台专项研究招标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涉台专项研究围绕台湾局势与浙台经济、文化、社会互动设立以下五大选题: 1.在浙台湾同胞(台资企业)与我省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2.宏观调控背景下浙江省利用台资研究; 3.国民党重新执政研究; 4.浙台两地文化渊源与文化交流研究; 5.浙台直航的现实性研究。 选题既可以是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以作为申报者参考的研究范围,申报者可在此范围内选择某一角度、某一主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 投标课题的设计要贯彻实证性、理论性、对策性三者的统一。要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注重对实践问题的理论提炼和内在规律探索。课题设计要充分反映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成果(如已收集的数据,进行的调查研究,写出的部分初稿等),突出本课题研究的创新之处和成果使用去向。 二、2007年省社科规划涉台专项研究招标课题根据研究需要,经费资助标准为7000-10000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鉴定获评优秀或被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的课题研究成果,省社科规划办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课题原则上须在中标并签订委托协议后12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所有立项课题需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并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其中“国民党重新执政研究”中标课题须在2008年1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所有研究成果一式十份并附软盘,分别送省社科规划办(2份)和省台办调研处(8份),不得延误。 三、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涉台专项研究课题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招标范围限于省内教学科研机构和省级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课题投标。 四、课题申报截止5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使用《省社科常规性课题申报表》,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六份)于截止日期前由学院统一交科技处。 五、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涉台专项研究课题由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鉴定。
附:《省社科常规性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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