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浙江省教育科学2008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见通知原文),申报材料:《课题申报表》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送交科技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zgz@mail.zjxu.edu.cn, “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今年仍实行限额申报,分配我校的申报数为10项,评审费每项100元(含计算机录入费等),学校将通知通过初审的教师交纳,由科技处统一送交省教科规划办。申报截止时间 2007年11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2008年度规划课题(高校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教科“十一五”规划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9月5日起开始组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本年度申报课题种类为2008年度规划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十五、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或2006、2007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省教科规划办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0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送)出的《课题申报表》不进入本次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本校(院)科研处(所)索取《课题申报表》,也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下载,网址 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各高校科研处(所)为本次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
(二)填写《课题申报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
(三)初审单位在对《课题申报表》及研究方案作初步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分配申报数量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办,并将《 院(校)200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发邮件至syr@zjedusri.com.cn邮箱。
(四)今年课题申报仍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含计算机录入费等),初审单位在报送出《课题申报表》的同时,请统一通过银行汇评审费(户名: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帐号:1202050609008800205,开户行:工行杭州文三路分理处),汇款单中须注明申报单位及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我办及时寄回收据。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表》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五、申报数量分配
各高校2008年度规划课题的申报数为:A(基数)+B(省教科2007年度规划课题立项数)。
A(基数):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教育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10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8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7项,其它专科院校各5项。
B(2007年立项数):浙江大学3、浙江师范大学6、浙江教育学院7、杭州师范大学8、浙江工业大学4、宁波大学5、浙江理工大学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浙江工商大学3、浙江财经学院2、浙江科技学院2、浙江林学院1、中国计量学院2、浙江中医药大学2、浙江广播电视大学1、中国美术学院2、浙江树人大学2、浙江传媒学院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浙江警察学院1、温州大学5、湖州师范学院4、嘉兴学院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宁波工程学院2、宁波诺丁汉大学2、温州医学院2、绍兴文理学院1、丽水学院2、台州学院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1、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1、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1、宁波教育学院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1、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1、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4、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丽水职业技术学院1、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台州科技职业学院1、浙江海洋学院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省委党校1项。
六、其他
(一)省教科规划课题研究是申报教育部规划以上课题的条件和基础。根据有关高校科研部门要求,为提高教科研质量,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高教类课题今年将试行单独申报和评审,希各高校科研处(所),认真做好课题的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
(二)受理申报期间,申报人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所在高校科研处(所)联系,也可与我办直接联系(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省教科规划办,联系人:盛阳荣,联系电话:0571一88846782)。
附件:⒈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⒉ 院(校)200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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