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成立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的函
浙中研函〔2007〕1号
全省高等院校、研究机构:
我省中小企业发达,但由于中小企业系统自身研究力量有限,中小企业研究基础薄弱,有关中小企业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和发挥高等院校的研究力量和优势,推动全省中小企业研究,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我中心(即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隶属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将组织全省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申报成立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以下称研究基地)。
凡申报成立的研究基地接受双重领导:一方面研究基地接受其所在单位的领导;另一方面研究基地需要接受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领导和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称研究中心)的业务指导。研究基地可以独立地开展中小企业专题研究,研究成果向研究中心备案;研究中心可以组织研究基地申报中小企业研究课题,同时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研究成果归研究中心。具体申报情况如下:
1、申报对象
研究基地申报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申报者可以高校院系或研究机构的研究团队名义申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申报。高校院系包括: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等经济管理类相关院系。研究机构应为经济类相关研究机构。
2、拟设立研究基地及分布
以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为核心,拟在全省设立以下研究基地:
(1)设立浙东中小企业研究基地,该基地现已设在宁波工程学院;
(2)拟设立浙南中小企业研究基地,设在温州或台州;
(3)拟设立浙西中小企业研究基地,设在衢州或丽水;
(4)拟设立浙北中小企业研究基地,设在湖州或嘉兴;
(5)拟设立浙中中小企业研究基地,设在金华或义乌;
(6)拟于在杭高校中设立3-5个专业性中小企业研究所,专业方向由申请高校院系自行拟定。
除了以上研究基地和研究所(以下统称为研究基地),各高校院所也可以自行设立研究团队,并报研究中心审核备案。研究中心参与以上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密切合作。同时,对于高校院所自行设立的研究团队,研究中心也鼓励开展合作。申请研究基地时,应注明是否愿意转化为研究团队在我研究中心备案,如果愿意,则研究基地审核未通过时,自动转化为研究团队进行备案。我中心每年将向研究基地和备案的研究团队发放《课题指南》,进行招标课题。
3、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拥有独立研究的能力;
(2)致力于中小企业的研究;
(3)已经有一定的中小企业研究基础;
(4)需确定一名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需为高级职称,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5)应组建自己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成员在5人以上(其中教授至少1名,副教授至少2名);
(6)应确定研究基地的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
(7)愿意接受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领导和研究中心的指导;
(8)其他条件。
4、申报程序
凡申报成立研究基地的单位,请详细填写《关于申报成立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申请表》及《中小企业研究基地发展规划》(以上两个材料,纸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所有材料须于6月15日之前报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政策法规处。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审核,并报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党组讨论备案。申报结果将于7月15日公布。
所有文件均可从浙江中小企业网(www.zjsme.gov.cn)下载(包括《关于申报成立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的函》、《关于申报成立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申请表》、《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发展规划》)。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5158750
传 真:0571-85158750
电子邮箱:linhux@126.com
联系人:王国勇
欢迎全省各大高校、研究机构积极申报。
附件1:关于申报成立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基地发展规划.doc
特此函告。
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