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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教科“十一五”规划工作安排,今年将组织浙江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09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2009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09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7、2008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申报评审表》请在附件中下载),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初审单位意见”由学校签署。
(二)各学院、部门初审后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zgz@mail.zjxu.edu.cn。
(三)今年仍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进行初审。课题申报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待初审通过后,再通知课题负责人交纳,由学校代收统一送交省教科规划办。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7日。
附件:⒈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2.申报省教科2009年课题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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